关于征集淮北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退役军人办发〔2020〕34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成效,切实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提高技能培训质量,根据《安徽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皖退役军人发〔2020〕23号)和《淮北市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征集市级退役军人培训机构,建立《淮北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目录》,负责承接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符合相应资质条件,能够独立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个性化培训的在淮院校机构。
二、资格条件
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质,取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所需的办学许可或培训资质;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
(二)具备培训相应专业(项目) 所必需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
(三)培训专业(项目)应在办学许可或培训资质范围内,且有相应的培训技术标准和教学计划。
(四)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对培训对象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
(五)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
三、申报事项
(一)申报时间:2023年1月17日至1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淮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就业科(相山区人民路189号);联系人:王沐哲;联系电话:3298009。
(三)征集数量:本次承训机构征集按评分标准选取得分前2名,进入市级承训机构目录库承担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
(四)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淮北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详见附件1)。
3.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职业教育培训资质材料、教学场地所有权证、教师花名册、管理人员花名册,以及上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培训资料、培训效果评估、就业创业跟踪反馈情况等。
四、材料审核和组织评选
(一)审核材料:淮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补齐材料,申请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毕。
(二)组织评选
淮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3年2月7日上午9时通过第三方代理机构组织专家对照评分办法进行打分,按排名选取前三名进入承训机构库,并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签订合约
淮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法律法规与完成公示程序的承训机构签订合同,期限不超过2年。签约后列入《淮北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目录》,同时做好报备工作。
附:1.安徽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暂行)
2.淮北市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管理实施细则
3.淮北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认定评分标准
4.淮北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考核(评审)表
5.淮北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申报表
淮北市市级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xlsx
淮北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考核(评审)表.xlsx